玉溪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澄江个人商标变更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作者:玉溪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0 08:26:38
有的人认为自己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就不用再注册商标,这是目前对玉溪商标注册的最大误解。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而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商标权明显更大一些。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商标是你的商品或服务上所用的标志,营业执照是指你经营主体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是你进入商海和其他商业主体竞争的资格,商标是你的产品或服务进入流通的要件。商标分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不具有排他性,注册商标具有专用权具有排他性,不注册也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使用中易发生风险。
营业执照的名称可以近似,不能相同,但商标在全国范围内连近似也不行的。营业执照是你进入商海的资格证明,相当于你商业的身份证,是区分你和其他商业主体的。商标是你产品和服务直接面对相关公众时对方识别的标志,主要是区分你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产品或服务的,(就是区分你的产品和别人的产品,你的服务和别人的服务的标志),在市场流通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公众和相关消费者在是否选择你的产品或服务是根据你的产品或服务标志进行直观判断和评价的。
我们买东西一般是根据商标买的而不是通过识别企业购买的。一般买东西最直接的就是看哪个牌子的,而不是这个是哪个公司生产的东西。商标可以是企业字号、企业名称,也可以是其他具有显著性的标志。一个企业可以有很多商标但只有一个营业执照。你的产品可以一个产品一个商标,也可以所有产品都主用一个商标,按照产品不同做成不同的系列......或者注册使用等级商标,甚至是一个企业使用多个完全不相关的商标都是可以的。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可以转让。但是,作为一项无形资产,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转让专利时最好注意以下几点:
对于受让人,应注意专利权转让人是否为专利的合法持有人,专利权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专利权是否为职务发明,专利权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有必要y依照《中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办理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是无形的,不能作为有形财产占有。因此,专利权的所有权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为基础的,因此,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转让当事人应当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及时登记,同时应当注意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没有追溯效力,不退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是,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与商标转让相比,专利权转让因技术问题而更加复杂,专利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包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符合专利法和有关法律的书面转让合同;必须申请向专利行政部门确认和登记,并向国家专利行政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说明书项目的变更声明,支付相同的金额和费用。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仅在下列情况下生效:国家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后。
专利权是最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每项发明也都来之不易。特别是我们所熟知的发明专利,通常需要2到3年之久才有可能实现授权,而且失败的可能性也很高。但一项专利能够带给发明人的价值,也往往都是极大的。不仅可以被使用,还可以被转让以及贷款、投资公司促成企业间的合作等。那么专利申请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呢?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2)向全社会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
(3)阐明申请人对该发明创造所请求的保护范围;
(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查,申请时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审查的原始依据;
(5)专利批准后的授权文本是判断侵权的依据。
对于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来说,其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也是启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所必须提交的文件,其用来向社会公开该项外观设计的内容,申请时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用来表述专利申请人所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是审查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否授权的对象和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原始依据,授权时批准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照片表述了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取得的保护范围。
商标法应当坚持保护玉溪商标注册不损害在先用户权利的原则。注册会导致恶意注册。在申请者中,有外国企业申请中国商标,有中国企业之间的申请,也有许多中国企业申请外国企业商标。从申请目的来看,有的申请后转让,获得高额转让费,有的申请后自用,在同类产品竞争中占据制高点,有的申请后不使用,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产品市场份额。我国已开始重视恶意申请的立法,但仍有不完善之处。
登记主义追求形式合理、效率高,忽视个人公平。但实用主义注重个人公平,缺乏效率,两者各有利弊。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效果。美国过去实行使用主义。1984年克罗克国家银行与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案后,美国于1988年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对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进行了折衷。德国一直是一个登记国,但自1994年以来,德国在确认权利制度中采用了平行登记使用制度。美国和德国的立法实践给我们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为了有效遏制商标的恶意使用,中国商标法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优先权,或者以不正当手段登记他人使用的、有影响力的商标。
首先,要规范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商标申请的主体限于实际使用或者打算使用商标的民事主体。其次,要明确商标申请文件的内容。在商标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商标实际使用的有关证据或者商标使用意向书。明确规定以提供虚假的实际使用证据或者声明使用意图取得的商标注册无效。对类似商标的认定构成恶意申请。
如果申请商标与中国以前使用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申请人知道由于合同、业务联系、地理关系或与他人的其他关系而导致他人商标的存在,则不应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种复制他人注册的商标,具有很强的意义,对不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有一定的影响。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登记。只有将类似商标认定为恶意申请,实施跨类保护,才能限制商标注册,有效遏制恶意申请。
上一篇:江川区公司商标申请如何办理?
下一篇:江川区企业商标变更要警惕的陷阱
- 探索玉溪商标注册形式的多样性[ 2024-10-04 ]
- 江川区注册商标办理指南[ 2024-10-04 ]
- 深入探讨玉溪企业商标转让的具体类型与应用[ 2024-10-04 ]
- 易门企业商标注册禁忌深度解析[ 2024-10-04 ]
- 华宁企业商标注册价格差异的背后[ 2024-10-04 ]
- 易门公司商标注册规避禁忌内容的策略与实践[ 2024-10-04 ]